Monday, June 27, 2005

向死亡學習(三)

2005年6月27日 真的遇上驟雨

(三)

教授﹕

我們的文化讓人無法自知自適。你得要十分堅強,才有辦法拒絕這錯誤的文化。

太多人像是行屍走肉,就算他們做著自己認為重要的事情,也似是半睡半醒,這是因為他們追逐的目標不對。生命若要有意義,就要投入去愛別人,投入去關懷你周遭的人,投入去創造一些讓你活得有目的、有意義的事情

生命中最要緊的事,是學著付出愛,以及接受愛

去接受愛。我們以為自己不值的愛,我們以為若是接受了愛,會變得軟弱。不過有個叫李文(Levine)的智者說得對,他說﹕「愛是唯一理智的行為。」

愛是唯一理智的行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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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給人的感覺總是有點感情用事。大家都說愛會令人盲目,然後蒙蔽理智。

的確,愛可以使人看不清美醜;愛可以使人將缺點看成優點、將壞事看成好事;吵架變成生活情趣;麻煩變成可愛;霸道變成有主見;如是者,曲變直、直變曲;黑變白、白變黑。

癲倒是非黑白,何來理智?

原來卻只有人才會有這種「失去理智」的感情。只有人才可產生這種超乎常理的「高級」的情操。可能這些行為不合邏輯,但有愛的人,總知道這是最合情合理不過。或者這就是那位智者所謂「理智」的意思。

2 comments:

字:悠人 said...

很久以前,曾有人問我為何愛上那個女孩?並說如果連自己也不清楚為什麼愛那一個人,那只的盲目愛,並不能持久的。多少年後,我發覺那種論調才不是真正的愛,那只是計算。一個經過計算的愛,還是愛嗎?

可以我只是凡人一個,所以我還不能完全的愛應是如何達到的!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想愛是應該像小朋友的心,不計較,用心去愛,不計算結果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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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.s. 今時今日的小朋友,比較[老積],我要回復我的孩童時的心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