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5月18日
很少一日要post兩篇文,但是真的不寫不快。上篇講到剛淋過一場雨,以為避一避雨勢稍後會轉細,怎料越下越大。一心想著反正朋友有傘,大概我可以不用買吧。但是越看越不對勁,這樣的雨勢,就算一人撐一傘也會濕身,我想還是要買把傘。方圓十里,不用淋雨而又有可能買到傘的地方,只剩一間很高級的藝術書局。膽粗粗試著問有沒有傘賣,店員竟然答﹕「有!」試想風雨交加行雷閃電,附近只有這店,竟然還有傘賣,心裡暗叫不妙。店員一遞上傘來,一看價錢就明白一切。近百元一把傘,也是活到這個年紀才第一次買。一看摺傘的套,還要應景的寫著﹕「風雨同路」。心想﹕「使唔使咁邪呀!」
買過傘以後還要走好一段路才可與朋友會合,雨竟在開始走時越下越大,結果連有撐傘子的我也差不多全身濕透,尤其是膝蓋以下的地方,簡直就是剛在游泳池中走過一樣。奇怪的是,當我到達會合地點,雨又開始收細,到吃過飯要回家,雨差不多要停。
以為雨過天青,回程時在地鐵,老媽子致電﹕「有帶傘沒有?現在正下很大的雨,不要讓頭淋濕,事後準會著涼!」我答雨才剛淋過,現已乾,現在說也太遲了。媽子卻說,這裡現在才剛下雨。哈哈,實驗又再一次證明我真的是個貴人,雨雲正在跟著我回家。
回到家附近的地鐵站才知什麼才是真正的「傾盤大雨」。長話短說,總之黑仔的人做什麼也黑,想要兜路行也劫數難逃。一心想行大運避雨,於是再下地鐵站的扶手電梯,卻又碰巧遇到雷擊而突然停電,電梯走到半路突然停了,重心一失,差點就整過人直滾下去。
千辛萬苦回到家,雨又細下來…但令我感到真正「風雨同路」的,不是那近百元的傘,而是那對由我一回家那刻起,便嚷著要我淋熱水浴、又要喝熱薑茶的兩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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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保重!
你都要保重,咁夜都唔訓,因住又爆燈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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