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5月24日
不知從何時起,上班都遲到。當然相應地我會晚一點才走。
近日有同事離職,一次過將一大批檔案轉歸本人旗下,那些還要是我從未涉獵過的檔案類型。客人那邊已來了新的指示,我沒有辦法,唯有提早一點上班去花時間消化一下那些陌生的檔案。
鮮有地,8時多一點我便返回寫字樓。同事步過我的身旁忍不住看一看牆上的鐘,確認一下是否自己眼花了。
原來早點上班也不錯,時間很見用。9時半過後,看見同事才慢慢魚貫進場時,而自己已經全然進入高度工作狀態,心裡禁不住有種優越感。不過那個優越感背後也有代價,因為我發現雖然我的上班時間提早了,但放工時間卻照舊;換句話說,我的工作時間長了,人工卻一樣,所以其實都很蝕本。還是偶一為之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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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忙些其實唔緊要(除非加班變成常態),學到野、發揮到所長又做得開心就得啦!
祝工作愉快!
在peak season, 我都試過早去晚歸的生活, 當時只是一心想將做不完的工作做完, 真的好眼訓。
現在雨過天清啦!7點前就可以收工啦。
希望你能發揮所長, 但都要保重身體。
咁你咪可以學多d野lor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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